組織
本會依照內政部規定,每屆三年,自成立以來迄今為第十二屆,由會員大會﹑理監事會及秘書處組成。目前會員包括團體會員與個人會員,目前團體會員18家,涵蓋科技與傳統製造業﹑貿易業﹑服務業等各行業。個人會員104位。
本會歡迎認同本會宗旨之團體或個人加入,共同為拓展及促進我國與印尼文化交流與經濟合作關係努力。
(一)﹑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,下設理、監事會,由理事長一人,常務理事7人(含理事長)理事14人,監事5人,常務監事2人組成,負責制訂會務運作方針於 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。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,執行理監事會決議事項及例行工作計畫;秘書長下設秘書及會計人員,輔佐處理日常會務工作。
(二)﹑理監事會下設有六個委員會:經濟委員會﹑活動委員會﹑文化委員會﹑編輯委員會﹑印尼回國僑生獎學金審查委員會以及印尼分會,各委員會設召集人一人,委員若干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