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
本會依照內政部規定,每屆三年,自成立以來迄今為第十五屆,由會員大會﹑理監事會及秘書處組成。會員包括團體會員與個人會員,目前團體會員19家,涵蓋科技與傳統製造業﹑貿易業﹑服務業等各行業。個人會員136位。
本會歡迎認同本會宗旨之團體或個人加入,共同為拓展及促進我國與印尼文化交流與經濟合作關係努力。
(一)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,下設理、監事會,由理事長一人,常務理事7人(含理事長),理事14人,監事5人,常務監事2人組成,負責制訂會務運作方針於 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。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(兼出納),執行理監事會決議事項及例行工作計畫;秘書長下設副秘書長(兼會計),輔佐處理日常會務工作。
(二)理監事會下設有五個委員會:財務委員會﹑編審委員會﹑活動委員會﹑會員委員會﹑印尼回國僑生獎學金審查委員會,各委員會設召集人一人,委員若干人。